黄陂区个人债务转让公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更新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债务转让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黄陂区个人债务转让事宜进行公告公示,具体如下:
转让方(债务人):张三
转让对象(债权人):李四
转让标的:张三欠李四的债务人民币10万元整。
转让:张三将其对李四的债务进行转让,由李四一次性支付张三10万元人民币,作为张三债务的价款。
转让期限: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李四需将全部价款支付至黄陂区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转让条件:
1. 债务真实、合法、有效;
2. 债务人张三对债务的转让行为已经经过书面同意;
3. 债务人张三无其他未了债务;
4. 债权人李四自愿支付全部债务价款。
转让程序:
1. 债务人张三应在转让公告期间(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黄陂区人民法院审查债务转让申请材料,确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应予以批准;
3. 黄陂区人民法院制作《债务转让协议》,由债务人张三和李四签字(或盖章)确认;
4. 张三和李四应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黄陂区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转让结果:
1.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李四未将全部价款支付至黄陂区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的,黄陂区人民法院将有权取消本次债务转让;
2. 债务人张三将其债务转让给债权人的行为,不构成对其他债权人的侵权行为;
3. 债务人张三应对其债务转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黄陂区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黄陂区人民法院
黄陂区个人债务转让公告公示 图1
公告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0日
附件:《债务转让申请》
(注:本篇文章仅为示例,不具备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中,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由专业法律工作者进行指导和处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