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豁免个人债务:合法还是不合理?》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往來频繁,有时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无力偿还个人债务。此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对企业进行豁免个人债务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企业法人的社会责任,以其 own财产承担。但是,企业法人的股东或者其他人不得申请法院免除其债务。”可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法人的债务不能被豁免。但是,如果企业申请破产,是否可以豁免个人债务呢?对《企业破产法》中有关个人债务豁免的规定进行分析,以期明了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豁免个人债务。
企业申请破产时个人债务的豁免
1. 《企业破产法》第47条关于个人债务的豁免
《企业破产法》第47条规定:“债务人的承担义务,以其自己的财产进行。但是,不得豁免债务人的个人债务。”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在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个人债务是不得被豁免的。
2. 破产程序中个人债务的豁免
虽然《企业破产法》第47条规定了个人债务不得被豁免,但是在破产程序中,有关个人债务的豁免规定在《企业破产法》第61条和第62条中有所明确。根据第61条第3款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破产财产。”根据第62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包括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四)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可见,在破产程序中,个人财产是不得作为破产财产的,在企业申请破产的情况下,个人债务也是不得被豁免的。
《企业豁免个人债务:合法还是不合理?》 图1
在我国法律中,企业申请破产时和个人之间的债务,都是不得被豁免的。企业不能申请法院对企业进行豁免个人债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