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合法性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沉梦听雨 |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替代正规金融渠道的资金获取方式,逐渐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民间借贷市场中收取手续费的现象也日益普遍。“手续费”,通常是指在借贷活动中,债权人向债务人收取的除本金和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这种收费模式是否具有合法性?又会对借贷双方带来哪些法律风险?从法律角度出发,对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分析。

何为民间借贷中的手续费

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合法性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图1

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合法性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图1

我们需要明确“手续费”。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手续费”通常是指债务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给债权人的额外费用。这种收费可以发生在借贷关系成立之前、之中或之后,也可以以多种形式呈现,提前扣除的利息(即“砍头息”)、管理费、服务费等。

理论上而言,并非所有的提前收取费用的行为都属于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但不得超过一年。”以及第六百八十五条:“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费。”这表明,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合理的服务费或手续费。

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合法性分析

要判断民间借贷中收取手续费是否合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明确区分“利息”与“手续费”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约定支付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应当按照约定计算,但不得超过年利率36%。”

“手续费”与法定意义上的“利息”不同。根据司法实践,法院通常会审查费用的性质是否具有利息性质。如果将手续费认定为利息,则其上限受到严格限制;但如果将其认定为其他性质的服务费或管理费,并且总额未超过合理范围,便可能认为是合法。

(二)考察收取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 不得以“砍头息”形式提前扣除本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合同中不得约定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如果借贷双方在签订合事先将手续费从本金中直接扣除(即的“砍头息”),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为这属于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

2. 不得通过“利滚利”方式加重债务人负担

实践中常见的“利滚利”模式也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利滚利”是指将前期利息计入本金,从而产生复利效果。《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综合考量总成本是否合理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对于“手续费”而言,如果将其视为借款的成本组成部分,则应当将所有费用与利息相加后一并计算,以判断其整体成本是否超过法定上限。

(四)是否存在合理的交易背景支持

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会综合考量收取手续费是否有合理性。在商业借贷中,作为对借贷风险的补偿,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通常是被允许的。如果是纯粹个人间的小额借贷,则收取高额手续费往往会被认定为不合理,进而可能被视为变相放贷行为。

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合法性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图2

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合法性析及法律风险防范 图2

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合法情形

在特定条件下,民间借贷中的手续费收取可以被认为是合法合理的:

(一)双方明确约定的服务费

如果借贷双方在签订合明确约定了服务费,并且该服务费没有超过法定利率上限,则这种收费形式是合法的。在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或服务费,通常会被认定为合理。

(二)融介服务中的手续费

现实中存在许多职业放贷人或融介机构,他们提供借贷撮合服务,并为此收取合理的服务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情况。居间人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只要中介服务真实且服务内容合理,则收取相应手续费是合法的。

(三)特定行业背景下合理的收费

在些特定行业中,如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借贷双方可能基于实际商业需求约定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或管理费。这些费用往往与行业惯例相符,并经过双方当事人合意确认,在法律上具备合法性。

民间借贷收取手续费的不合法情形

尽管民间借贷中有合法收费的情形存在,但以下情况则属于违规甚至违法:

(一)伪装利息为服务费的行为

部分债权人为了规避国家关于利率上限的规定,往往将高额利息包装成“服务费”、“管理费”等形式。这种做法虽然表面上降低了名义成本,但并未改变其性质。

根据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要求债权人说明收费的具体用途和依据。如果存在虚高费用或无法合理说明的情形,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放贷或高利贷行为。

(二)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

有些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支付高额手续费,而债权人往往采用暴力手段强迫债务人还款。这种情况下,不仅手续费收取本身违法,整个借贷过程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应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

(三)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条款

根据《民法典》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优势地位,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如果收取手续费的情形显失公平,则双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四)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刑事犯罪

一些组织以民间借贷为名,大肆收取不合理的服务费、管理费,并通过利诱吸引大量不知情群众参与。这种行为往往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合法收取手续费的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债权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界定服务内容与费用用途

1. 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 费用的具体用途应当有清晰说明,并与借贷主体的真实交易背景相符合。

(二)避免变相增加借款人的总成本

1. 所有收费的总额(包括利息和服务费等)不得突破法律规定的上限。对于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

2. 费用收取时间应当合理安排,通常在首期支付或者与本金一并偿还。

(三)保留完整交易证据

债权人必须妥善保存所有借贷相关的书面材料和转账凭证。当发生纠纷时,这些证据将用于证明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专业律师或金融顾问

由于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涉及《民法典》、司法解释以及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在实施高风险交易前,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自身行为不触犯法律红线。

与建议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可以视为合法,前提条件是:

1. 双方明确合意:服务费必须经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2. 合法范围之内:所有费用总额不超过年利率36%。

3. 交易背景合理:收费行为与实际经济活动相符,不存在虚假夸大或非法目的。

作为债务人,在面对高额手续费要求时应当保持警惕:

1.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不存在显失公平的约定内容。

2. 留存全部借贷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3. 如发现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并寻求法律保护。

合法合理的收费行为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规范,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形审慎操作。只有遵守法律规定、秉持诚实信用原则的民事行为才能获得法律的充分保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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