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指引
“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指引” 图1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民间借贷关系的复杂性,往往容易引发纠纷。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指引,以指导民间借贷案件立案。
立案条件
1. 原告已支付诉讼费。
2. 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事实和理由应当真实、合法、明确。
3. 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诉讼请求。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充分、确凿。
4. 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立案材料
1. 诉状。包括:原告身份证明、被告身份证明、借款合同、借条、收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 诉讼费缴纳凭证。
立案程序
1. 原告在立案窗口提交立案材料。
2.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对原告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工作人员将审查结果告知原告。对于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告立案成功,并告知原告领取诉讼材料的时间和地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告补充材料或者解释不予立案的原因。
立案材料补正
1. 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原告应在收到立案回执后的7个工作日内补正。
2. 补正材料应包括:《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审查表》、身份证明、相关证据等。
3. 补正材料应真实、合法、充分、确凿。
立案审查
1.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对原告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真实、合法、充分、确凿。
2. 工作人员应对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借条、收据等证据进行核验,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立案审查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在系统中录入立案信息,并生成立案回执。
立案材料查阅
原告可以凭立案回执在立案窗口查阅自己的立案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1. 法院仅接受现金缴纳诉讼费。
2. 原告应在立案材料中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避免立案过程中产生新的纠纷。
3. 原告应遵守诉讼程序,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由法院解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