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民间借贷纠纷案
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活跃。在此背景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张建军民间借贷纠纷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案件概述:
张建军与企业老板周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张建军向周借款人民币5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利息为年利率10%。借期届满后,周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张建军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
张建军民间借贷纠纷案 图1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周应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周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周还辩称张建军未提供借条,主张双方并未形成借贷关系。但法院认为,即使未提供借条,但根据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和实际情况,张建军已将资金交付给周,并以此为证据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法院判决周按约定支付张建军借款本金及利息, total amount of 836261.6元,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此案启示:
此案提示我们,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应遵守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相关事项,并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出借人而言,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要审慎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避免因借款给无赖之徒而陷入纠纷。对于借款人而言,应遵守借款协议,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
民间借贷活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容易引发纠纷。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意识、规范借贷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有效避免和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