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成功

作者:心上眉头 |

位于,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活跃,各类民间借贷纠纷也随之增多。王振民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成功,为当地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工作树立了典范。

案情概述

2018年,王振民因急需资金,向 local农村信用社借贷人民币30万元,约定一年内还清。双方在签订借款合未对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导致双方在借款过程中产生纠纷。

纠纷起因

在借款期间,王振民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时偿还借款。信用社多次催收无果,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振民在借款期限内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规定,信用社可以要求王振民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并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意识到该案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且双方当事人对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事项没有充分约定,导致纠纷发生。法院将案件提交给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王振民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成功 图1

王振民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成功 图1

调解过程

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立即组织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对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事项没有充分约定,存在较大争议。为了解决纠纷,调解员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倾听意见,查找纠纷根源。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王振民是因为经营不善才借钱的,而信用社在放款时未能充分了解王振民的还款能力。调解员认为,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振民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偿还信用社的借款本息,信用社也对王振民的还款能力表示认可。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出具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结果

王振民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有效化解了纠纷。这起调解案例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还维护了社会稳定,展示了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

王振民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成功,为当地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参考。这起案例表明,调解工作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具有重要作用。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债权债务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