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间借贷案件判决书
案件索引:云南民间借贷案件([2022]云73民终5678号)
判决日期:2022年9月20日
云南民间借贷案件判决书 图1
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事实及审理过程:
原告甲与被告乙于2019年12月达成协议,原告向被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于2020年1月10日履行了借款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故原告向审理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原告向被告借款的行为合法有效。但被告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已经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审理法院遂作出判决:被告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归还原告甲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民间借贷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履行期限、利息等要素。在本案中,原告甲与被告乙之间的借贷关系已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故而该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本案中,被告乙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已经构成违约。故而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在本案中,虽然双方在借款时未约定违约金,但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甲向审理法院提出了违约金的要求。审理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甲所主张的违约金数额符合法律规定,故而作出了判决。
本案的审理结果表明,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及借款人都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若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者其他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只有遵守法律规定,才能确保民间借贷关系的合法有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