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昌旺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查询
任昌旺民间借贷纠纷背景
任昌旺民间借贷纠纷,起因于任昌旺与被告张李四之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因资金紧张,约定由任昌旺向张李四借款人民币50万元, Defendant Zhang Three and Defendant Li Siang (以下简称“被告”) 承诺按期归还。
争议事实与判决结果
然自借款之日起,被告并未按期归还,任昌旺多次催收,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故任昌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能按期归还款项,已经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被告张李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款项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书查询
任昌旺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已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凭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任昌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扣除了被告张李四的银行账户内的款项。
任昌旺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查询 图1
任昌旺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充分体现了民间借贷中双方的权益保护问题。在此类案例中,对于借款人而言,应当遵守承诺,按期归还借款;对于借出方而言,也应当注意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避免因借款纠纷造成损失。我国法院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