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合法性探究

作者:扬尘浮若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逐渐成为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民间借贷中介作为连接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桥梁,以其高效、简便的特点受到广泛欢迎。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合法性却一直是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合法性进行深入探究,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性质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是指民间借贷中介为借款人提供借款居间服务,或者为贷款人提供贷款居间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从性质上讲,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属于居间合同中的居间费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合同是中介人为了他人的利益,为他人提供介绍、帮助等服务的合同。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正是基于这种居间服务关系而产生的。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合法性依据

1.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25条规定:“中介人不得收费,不得向委托人收取费用。”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中介人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根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中介人应当为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间服务。”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正是基于这种居间服务关系而产生的,因此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2.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符合合同的目的。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是为了补偿中介人为提供居间服务所付出的劳动和成本,从而使中介人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费用是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确定的,因此符合合同的目的。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合法性探究 图1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合法性探究 图1

3.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已经得到实际履行。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是中介人为了完成居间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已经实际付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且双方均履行了合同义务,合同即为有效。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已经得到实际履行。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违法性探究

1.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收取范围超出合同约定。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收取范围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部分民间借贷中介在收取服务费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或者贷款人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将服务费用于其他目的,这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属于违法行为。

2.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收取未履行相关手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向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间服务。部分民间借贷中介在收取服务费时,未履行相关手续,如未开具收据、未提供有效合同等,这属于违法行为。

3.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收取不符合市场价格。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的收取应当符合市场价格,不能过高或过低。部分民间借贷中介在收取服务费时,未遵循市场价格,而是采取高额收取或免费提供服务的方式,这属于违法行为。

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作为一种居间服务费用,在其收取范围、手续和市场价格等方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民间借贷中介服务费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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