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调解书样式
总则
民间借贷调解书样式 图1
1. 民间借贷调解书(以下简称“调解书”)是在民间借贷活动中,纠纷双方为了解决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由调解机构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2. 调解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双方意愿,公平、公正、公开地调解纠纷。
3. 调解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调解书的范围和内容
1. 调解书应当明确调解申请、调解程序、调解结果等内容。
2. 调解书应当包含以下
(1)调解申请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
(2)被调解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
(3)纠纷事实、原因、经过等详细情况;
(4)调解机构名称、调解员姓名、职务等;
(5)调解结果:包括调解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6)调解程序的说明;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调解书的制作程序
1. 调解申请人应当向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调解机构应当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调解机构应当在5日内通知被调解人。
3. 被调解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调解机构提出陈述、答辩意见。
4. 调解机构应当在收到被调解人的陈述、答辩意见之日起30日内,组织调解,并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的效力
1.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3.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1. 调解书不得涂改、撤销。
2. 调解书应当保存备份,保存期限为5年。
3. 本样式仅供参考,实际制作调解书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