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服务中介代理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出借人):甲方姓名
民间借贷服务中介代理合同样本 图1
乙方(借款人):乙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借款委托乙方进行中介代理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中介代理内容
1.1 甲方将借款金额元人民币的借款业务委托乙方进行中介代理。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民间借贷中介服务,协助甲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协助甲方催收贷款。
第二条 中介服务费用
2.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中介服务费用为中介服务费用元人民币。
2.2 甲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应包含:中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介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2.3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后支付时间内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 借款合同
3.1 乙方应在中介成功后内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提供给甲方审查。
3.3 甲方应在合同审查期限内对乙方提供的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
3.4 若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存在异议,乙方应及时予以解释和修改。
3.5 若甲方同意签订借款合同,乙方应在合同签署时间内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6 借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催收贷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中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违约金金额元人民币。
4.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甲方催收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违约金金额元人民币。
4.3 若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应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盖章):乙方单位名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意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