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务清算协议书
甲方(出借人):(全称)
乙方(借款人):(全称)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的民间借贷关系,为保证双方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乙方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条 出借条款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作为借款本金。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二条 利息条款
2.1 除本协议第1条规定的本金外,甲方无权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息。
2.2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金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利息(大写)元整(小写),利息支付日期与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 concurrent()。
第三条 债务清算条款
3.1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逾期利息(大写)元整(小写),并承担甲方为实现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3.2 乙方同意,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大写)元整(小写),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民间借贷债务清算协议书 图1
4.2 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的10%,但不超过乙方欠款金额的2%。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签字/盖章)
乙方(全称):(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合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法律工作者的指导下进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