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与第十二条的相关解读》
《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与第十二条的相关解读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规范民间借贷活动,保障出借人、借款人及见证人的合法权益,我国采取了制定《民间借贷规定》的方式进行规范。该规定第五条与第十二条对于民间借贷的合同约定及无效情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本文旨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与第十二条进行深入解读。
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的相关解读
1. 合同约定形式
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采用其他形式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规定意在强调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要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与第十二条的相关解读》 图1
2. 合同无效情形
规定第五条还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合同一方存在非法目的;(二)合同双方串通欺骗对方;(三)合同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四)合同双方订立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确认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显失公平,对一方当事人 favor 偏颇;(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无效的。
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二条的相关解读
1. 合同无效情形
《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方当事人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二)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另一方当事人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三)合同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确认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四)合同当事人约定放弃或者放弃部分权利,放弃部分义务的;(五)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六)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终止合同;(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无效的。
2. 合同效力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予支持:(一)合同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二)合同当事人已经享受了合同约定的权利;(三)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四)合同已经完成;(五)合同被解除;(六)合同被终止;(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已经失去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规定》第五条与第十二条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形式及无效情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合同当事人应当注意合同的订立形式,防范合同无效情形的发生,以保障自身权益。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进行民间借贷活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