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调整执行期的通知

作者:三生石@ |

各位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民间借贷业务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维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现就民间借贷利率调整执行期的问题通知如下:

通知目的

为了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的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业务的合规、稳健、有序发展,现就民间借贷利率的调整执行期作出规定。本通知旨在提高民间借贷市场的透明度,保障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间借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通知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民间借贷关系,包括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等。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调整执行期的通知 图1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调整执行期的通知 图1

利率调整执行期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 effective date(即执行期)应调整为:自合同约定的履行起始之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0%执行。

2. 利率调整后的借贷合同,出借人应当将新的利率告知借款人,并在合同中载明。未载明利率调整的,合同无效。

3. 对于尚未到期的借贷合同,出借人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利率调整方案,将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按照新的利率重新计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新利率按时偿还借款,否则出借人有权要求违约责任。

其他事项

1. 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发现存在风险苗头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合规发展。

2. 民间借贷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3. 各民间借贷平台应加强对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验证和信用评级,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防范化解民间借贷风险。

4.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民间借贷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及广仁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的管理,确保民间借贷业务的合规、稳健、有序发展。

敬请予以遵守。

特此通知。

日期:2022年X月X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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