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调解:双方弃权,调解结果成空

作者:花陌黎 |

在我国,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活动,双方当事人基于信任,通过约定借款金额、期限等事项,从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旨在实现资金融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民间借贷过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诸多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纠纷的发生。此时,调解作为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显得尤为重要。围绕民间借贷案调解中双方弃权的情况展开分析,探讨调解结果成空的原因及法律后果。

民间借贷案调解的基本原则与程序

1. 民间借贷案调解的基本原则

民间借贷案调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自愿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1) 自愿性原则:调解过程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参与,不受任何第三方强制或诱导。 (2) 平等性原则: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平等地位,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平等参与调解。 (3) 公平性原则: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当公平公正地处理纠纷,避免偏袒任何一方。 (4) 效率性原则:调解过程应当迅速、高效,尽量缩短纠纷解决时间。 (5) 合法性原则:调解过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法律程序。

2. 民间借贷案调解的基本程序

民间借贷案调解的基本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调解准备、调解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和调解履行。

(1) 调解准备:调解员在调解前,应当向双方当事人说明调解的目的、原则、程序及调解员身份,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调解员还应当对纠纷的事实、性质、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为调解提供依据。

(2) 调解进行: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通过沟通、协商、调解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

(3) 调解达成协议:在调解过程中,如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4) 调解履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员在调解履行过程中,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双方弃权导致调解结果成空的原因分析

1. 双方当事人对纠纷缺乏信心

民间借贷案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对纠纷的处理缺乏信心,对调解结果抱有保留态度。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能在一开始就表示放弃调解,不再寻求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民间借贷案调解:双方弃权,调解结果成空 图1

民间借贷案调解:双方弃权,调解结果成空 图1

2. 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认为调解结果与自己的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此时,双方当事人可能选择放弃调解,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3. 调解员能力不足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可能由于能力不足、经验不足等原因,无法有效处理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产生怀疑。双方当事人可能选择放弃调解,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双方弃权导致调解结果成空的法律后果

1. 双方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在民间借贷案调解过程中,如双方当事人选择放弃调解,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会导致双方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调解协议无法执行

在民间借贷案调解过程中,如双方当事人选择放弃调解,调解协议将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一旦双方当事人放弃调解,调解协议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当事人如想要实现纠纷解决,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如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民间借贷案调解作为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双方当事人选择放弃调解的情况下,调解结果将成空。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调解协议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在民间借贷案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保持积极态度,充分沟通、协商,争取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减少法律风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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