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对方提出管辖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经济行为,在借贷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纠纷。,往往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能会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案件应该由其他法院管辖。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管辖异议的概念和条件
管辖异议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认为案件应当由其他法院管辖,提出的诉讼程序上的异议。管辖异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2. 当事人必须在诉讼答辩期限内提出;
3. 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必须基于法律规定的理由。
管辖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于管辖异议的处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应当决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应当维持原管辖法院的管辖权。
管辖异议的处理程序
在处理管辖异议时,人民法院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民间借贷中对方提出管辖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图1
1. 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
2. 人民法院在审查管辖异议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3.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应当作出决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应当维持原管辖法院的管辖权。
管辖异议的法律后果
对于管辖异议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异议,在答辩期间未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当事人diffen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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