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代理词被告范本
民间借贷代理词被告范本是指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方为了 resist claims by the plaintiff,使用的一种固定的代理词的模板,其中包含了被告方对于原告方诉讼请求的否定和反驳。
这个范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被告方对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否定,:原告方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或者原告方的借款金额超过了被告方的还款能力等。
2. 被告方对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原告方所称的借款关系是虚假的,或者原告方并没有实际借款,而是利用诉讼来达到其他目的等。
3. 被告方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方要求原告方赔偿因原告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或者要求原告方放弃对于被告方的诉讼请求等。
民间借贷代理词被告范本是一种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常用的策略,可以帮助被告方在诉讼中进行辩护和反驳。但是,使用这个范本需要谨慎,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代理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民间借贷代理词被告范本图1
被告:某某某
原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男/女,某某年月日生,某某族,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社区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某某某某某某XX,:某某某某XXXXX。
原告:某某某,男/女,某某年月日生,某某族,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社区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某某某某某某XX,:某某某某XXXXX。
被告:某某某与原告:某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已经构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诉讼关系。
事实和理由:
(1)被告与原告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被告在20XX年XX月XX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某某元整,约定于20XX年XX月XX日归还。
(2)原告在借款期限内未归还借款,构成逾期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5条规定,逾期利息的计算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或者履行债务期间基准利率加倍的方法计算。
(3)被告向原告提供虚假的借款证明,构成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虚假的陈述或者 other false statements,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证据:
1. 借款合同: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证明被告与原告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
2. 借款证明:被告向原告提供的借款证明,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某某元整。
3. 逾期利息计算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5条规定,计算逾期利息的表格。
4. 借款未归还证明:证明原告在借款期限内未归还借款的事实。
5. 欺诈行为证明:证明被告向原告提供虚假的借款证明,构成欺诈行为的事实。
请求判决:
民间借贷代理词被告范本 图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求法院判决:
1. 被告某某某向原告某某某归还借款人民币某某元整,并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或者履行债务期间基准利率加倍的方法计算)。
2. 被告某某某赔偿原告因信赖关系遭受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依法确定。
以上是民间借贷代理词被告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