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民事案件调解|诉请的可添加性及其法律界限

作者:花陌黎 |

在的民事诉讼实践中,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司法程序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个问题:在 mediation 阶段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当事益的保护,更涉及到 mediation 的性质、目的以及其与整个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从法律条文、司法实践以及理论层面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探讨。

我们需要明确调解的性质和功能。在民事诉讼法中,调解被视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而不是独立的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本质仍然是辅助性的,旨在通过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在这一过程中,能否增加诉讼请求需要结合具体情境来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调解是在审判阶段展开的,那么新增诉讼请求的可能性较低。因为此时诉讼程序已经启动,诉讼请求已经在起诉书中明确列明,未经法院许可,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更改或添加新的诉讼请求。但如果调解是在诉前阶段进行的,则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可以申请举证期限”,这说明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增加诉讼请求。但这种情况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法院审查同意。

民事案件调解|诉请的可添加性及其法律界限 图1

民事案件调解|诉请的可添加性及其法律界限 图1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调解过程中能否增加诉请还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1. 如果新增的诉讼请求与原诉讼请求具有关联性,或者基于新的事实、证据提出,那么在法院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是可以允许的。

2.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新的诉求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这种情况下,新增诉请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得到体现。

3. 在调解阶段增加诉讼请求必须慎重,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也不能影响审判程序的公正性。

接下来,需要从法律理论层面探讨调解与诉请之间的关系:

1. 从处分权角度分析:当事人有权对自己的民事权利进行处分,包括在一定范围内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这种处分权并非无限制,在行使处分权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 需要区分调解阶段与审判阶段的差异:在立案初期或者诉前调解阶段增加诉讼请求相对容易操作;但在案件已经进入审理程序,尤其是已经开始庭审的情况下,增加诉请可能会对审判进程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另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是“诉权保障”原则。新增诉讼请求也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之一。只要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这一合法权利。

民事案件调解|诉请的可添加性及其法律界限 图2

民事案件调解|诉请的可添加性及其法律界限 图2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在民事案件调解过程中能否增加诉请并不是一个简单的“yes”或“no”的问题,而是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后作出的决定。既需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程序的秩序,又要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纠纷解决的目标。

结合这些理论和实践成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

1. 在调解阶段增加诉请的可能性较低,但并非绝对不可能。

2. 新增诉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或法院审查同意。

3. 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要确保审判秩序和司法公正。

: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请求的变更,都必须依法进行。当事人在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时,应当充分考虑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法院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做到既保护当事人权益又维护司法公正。

通过本文的探讨虽然调解过程中增加诉请受到一定限制,但也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能性。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适当程序,当事人可以在调解阶段对诉讼请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这种做法既能满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求,又能有效实现纠纷的彻底解决,对于推动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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