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法律规定

作者:莫失莫忘 |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被追务的过程中,债权人有权撤销其已经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在我国《破产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进行了规定。重点探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及法律规定。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以其 own right 设定负担,或者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保留所有权的,债务人或者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的财产权利人,有优先受偿权。这里,设定负担包括设定抵押权、质权等,保留所有权则指债务人自己保留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这是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一种,称为“自己保留所有权的撤销权”。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设定负担,或者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保留所有权的,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的财产权利人,无权参加破产分配。这里,设定负担和保留所有权都指的是债务人将财产设定给第三人,第三人才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一种,称为“保留所有权的撤销权”。

以上两种情况,都要求在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被追务的过程中行使。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在债务人被追务的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被追务的过程中,撤销其已经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这种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两种:

1.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债权人的请求进行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

2. 申请破产程序。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被申请破产的过程中,向破产程序申请人请求撤销权。这种情况下,破产程序申请人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对债权人的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决定。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法律规定 图1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法律规定 图1

法律规定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以其 own right 设定负担,或者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保留所有权的,债务人或者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的财产权利人,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债务人财产保留所有权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者被追务的过程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设定负担的,不得对抗破产程序。”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权利,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在债务人被追务的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被追务的过程中,撤销其已经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这种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两种: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破产程序。在行使这种权利时,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行使。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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