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公示声明

作者:予风复笙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债务 人、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某金融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行公示,以期达到信息公开、透明、公平的目的。

债权债务基本事实

1. 债务人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债权人某金融公司借款人民币 10,0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约定于借阅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

2. 债务人某公司与债权人某金融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如债务人在约定的借阅期限内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债权债务公示内容

债权债务公示声明 图1

债权债务公示声明 图1

1. 债务人某公司欠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元。

2. 债务人某公司欠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计算。

3. 债务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1日。

4. 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比例和计算方法,自债务到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计算。

债权债务公示

1. 债权债务公示为公开、透明的,通过债务人某公司的、公告栏以及其他公开渠道进行公示。

2. 公示内容包括上述债权债务基本事实、债权债务公示内容等。

3.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15日内。

其他事项

1. 债务人某公司承诺,上述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欺诈、误导等行为。

2. 债权人也承诺,上述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欺诈、误导等行为。

3. 债务人某公司及债权人某金融公司均认可以上述债权债务公示内容,并同意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4. 债务人某公司如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愿意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特别提示

1. 债务人某公司及债权人某金融公司均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合法合规地履行上述债权债务关系。

2. 债务人某公司如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可能导致债务逾期、法律纠纷等后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债务人某公司承担。

3. 债务人某公司及债权人某金融公司应认真阅读、理解、遵守上述债权债务公示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债权人某金融公司。

特此公示。

债务人:某公司

债权人:某金融公司

日期:2023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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