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权转让书范本
总则
1.1 本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1.2 本范本适用于民间借贷合同的债权转让,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以及法人和法人间借贷。
1.3 本范本所称民间借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基于意思自治原则,通过协商一致,约定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书范本 图1
1.4 本范本所称债权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1.5 本范本所称受让人,是指接受债权转让的第三人。
1.6 本范本所称让与人,是指转让债权的债务人。
债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2.1 让与人应当向受让人提供有效的债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借条、借据、收据等。
2.2 受让人应当向让与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3 债权转让合同应当由让与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并载明以下
(1)债权让与的主体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债权让与的具体内容,包括债权金额、债权期限、利率、偿还方式等;
(3)债权让与的时间、地点、方式;
(4)债权让与的生效条件;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2.4 债权转让合同自让与人与受让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5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让与人不再承担债权债务,受让人成为债权债务的新主体。
债权转让合同的履行
3.1 让与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
3.2 受让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
3.3 让与人、受让人应当保持正常的业务关系,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4 让与人、受让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债权转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4.1 债权转让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让与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并载明变更的内容。
4.2 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让与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并载明解除的内容。
4.3 变更、解除债权转让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债权转让合同的争议解决
5.1 对于因债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
5.2 对于因债权转让合同的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
其他
6.1 本范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范本解释权归出让人、受让人所有。
6.3 本范本如有未尽事宜,由出让人、受让人根据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