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网络债权人会议公告
鉴于债务人欠款事实清楚、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知债权人,并组织债权人会议。鉴于债务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也未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参加债权人会议,现就债务人的欠款事实进行如下公告:
债务人的欠款事实
1.债务人与债权人的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约定债务人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2.债务人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约定向债权人支付利息,构成违约。
3.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但债务人未支付,构成违约。
债权人会议的权利与义务
1.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并支付违约金。
2.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对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债权人应按时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4.债权人应遵守会议规则,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1.债权人应在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及时向债务人发出催收通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债务人应在收到催收通知后3日内,向债权人发出会议通知,告知债权人的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信息。
3.债权人在接到债务人的会议通知后,应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到达会议地点参加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
1.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权按照债权 proportion分配。即:债权总额的50%以上的债权人所拥有的表决权。
2.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分为普通表决和特别表决。普通表决:对债务人的一般违约行为进行表决;特别表决:对债务人的重大违约行为进行表决。
3.普通表决的表决结果需经半数以上债权人同意方为通过;特别表决的表决结果需经2/3以上债权人同意方为通过。
其他事项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之前的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公告的发布地点为:江苏省徐州市XX区XX路XX号。
3.债权人在收到本公告后,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否则,债权人的相关权利将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债务人:(签名或盖章)
债权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22年XX月XX日
徐州网络债权人会议公告 图1
附件:《借款合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