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终止的相关情况及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在债务人被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和解、被终止等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可能会终止。,债务人不再需要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放弃对债务人的追讨。
债权债务终止的相关情况:
1. 债务人被破产。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其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债务会被减免或者减轻,直到其债务得到偿还。如果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被淘汰,那么其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终止。
2. 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当债务人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时,其经营活动会被终止。如果债务人在吊销营业执照后未能及时申请更换营业执照,那么其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终止。
3. 债务人被和解。债务人被和解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同意放弃或者减少其债务,以减轻债务负担。在和解协议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达成其他条款,如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如果和解协议得到遵守,那么债务人的债务债务关系就会终止。
4. 债务被终止。当债务人的经营活动被终止时,其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会终止。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退款或者赔偿。
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债务人被破产的,债务人的债务消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终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一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达成和解,达成和解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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