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继受文书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是指在债务人去世后,其债务由承受人承受的文书。在我国,债权债务继受文书涉及到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对于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清偿具有重要意义。
债权债务继受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债务人去世的,债务转移至承受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三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去世的,债务消灭。但是,债务人的继承人可以承受债务。”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的基本内容
1. 债务人名称:指债务人的名称或者个人身份信息。
2. 债务金额:指债务的金额。
3. 债务种类:指债务的种类,如借款、欠款等。
4. 债务期限:指债务的期限。
5. 承受人名称:指承受人的名称或者个人身份信息。
6. 承受日期:指承受人承受债务的日期。
7. 债务履行期限:指债务承接后债务人的履行期限。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的製作要點
1.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应由债务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代理人等制作。
2.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应由债务人和承受人签字或者盖章。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 图1
3.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应由债务人和承受人共同保存,以备查询和 reference。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的作用
1. 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债权债务继受文书可以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务在债务人去世后无法清偿。
2. 促进债务清偿:债权债务继受文书可以促进债务清偿,减轻债务人的负担。
3. 维护债务人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债权债务继受文书可以维护债务人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债务问题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债权债务继受文书是保障债务人合法权益、促进债务清偿、维护债务人的继承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使用债权债务继受文书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进行制作,并注意保存和查询。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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