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执行及通知其他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
关于协助执行及通知其他债权人的公告
《关于协助执行及通知其他债权人的公告》 图1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款人民币元,已构成违约。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务人的债务情况及协助执行程序进行公告,以通知其他债权人。
债务人:
债权列表:
1. 债权人为,欠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2. 债权人为,欠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3. 债权人为,欠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4. 债权人为,欠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5. 债权人为,欠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协助执行程序:
1. 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债务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 若债务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
3. 债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债权的真实性。
4. 债务人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如有能力履行,但未履行,债权人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财产。
其他事项:
1. 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已知道债务人的债务情况及协助执行程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债权人不承担责任;
2. 债务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配合债权人的协助执行程序,否则债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债权人予以解释。
特此公告。
债权人:
债务人:
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