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债权人:是谁?

作者:锦瑟、华年 |

票据,是指由出纳银行和付款人签发的,用于证明付款人欠款人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票据债权人,是指持有票据并享有相应权利的当事人。在票据法律关系中,票据债权人作为权利人,享有追索权,即可以向票据债务人追偿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债权人到底是谁呢?

票据的出纳银行。出纳银行是指负责支付货币的银行,也是票据的付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付款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盖章的付款人或者出纳银行”。出纳银行是票据债权人之一。

付款人的债务人。付款人的债务人,是指向付款人负有债务的人。当付款人签发票据后,就构成对付款人的债务。如果付款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票据债权人可以要求付款人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向付款人追索票据金额。付款人的债务人是票据债权人之一。

票据债权人:是谁? 图1

票据债权人:是谁? 图1

接受付款的人。接受付款的人,是指从付款人那里接受货币的人。当付款人签发票据后,收款人就是接受付款的人。如果收款人不履行付款义务,票据债权人可以要求收款人履行付款义务,或者向付款人追索票据金额。接受付款的人是票据债权人之一。

背书人。背书人,是指在票据上背书的人。背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上记载被背书人,并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行为。背书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后,背书人成为票据的第三任持有人在票据上的权利人,即背书人。如果背书人不履行背书义务,票据债权人可以要求背书人履行背书义务,或者向付款人追索票据金额。背书人是票据债权人之一。

票据债权人包括出纳银行、付款人的债务人、接受付款的人以及背书人。这些当事人分别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了票据法律关系。在票据法律关系中,票据债权人作为权利人,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向付款人追索票据金额。了解票据债权人,对于把握票据法律关系、处理票据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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