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及程序

作者:久别辞 |

债权人会议是指一定数量的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情况及有关财产分配问题进行讨论,并表达其意见、提出建议或请求的会议。债权人会议是债务人财产分配的重要环节,也是债务人财产分配程序的必经步骤。债权人会议的条件包括:

债权人的资格

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必须是与债务人存在债权关系的合法债权人。合法债权人是指拥有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并依法享有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权利的债权人。合法债权人包括:

1. 持有效合同的债权人:持有与债务人签订的有效合同的债权人,包括合同的出借人、借款人等。

2. 持无效合同的债权人:持有与债务人签订的无效合同的债权人,包括合同的出借人、借款人等。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其他债权人,如保证人、抵押人等。

债务人的资格

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必须是与债权人存在债务关系的合法债务人。合法债务人是指拥有债务履行能力的债务人,包括债务的立方、债务的转让人、债务的保证人等。合法债务人包括:

1. 债务人:即债务的立方,是指欠债人,包括债务的出借人、借款人等。

2. 债务人的转让人:指债务人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转让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必须说明债权转让的情况。

3. 债务人的保证人: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包括保证人和抵押人等。保证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必须说明担保情况。

会议的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资格: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2. 会议通知: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目的、参加人员等事项,并应当至少提前5日通知债权人。

3. 会议主持人:债权人会议的主持人由债务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担任。主持人应当公正、客观地主持会议,并负责记录会议的内容。

会议的内容

债权人会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讨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就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情况进行了讨论,包括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债务的追讨情况等。

2. 提出建议和请求: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就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情况提出建议和请求,包括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担保等。

3. 决定债务人的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可以就债务人的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分配方案应当经过债权人会议的批准。

会议的效力

债权人会议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情况的约束力: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决定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具有约束力。债务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的决定履行债务。

2. 对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的约束力:债权人会议批准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具有约束力。债务人应当按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财产分配,并将分配结果向债权人报告。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及程序 图2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及程序 图2

3. 对债务人破产程序的约束力: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决定和方案对债务人的破产程序具有约束力。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及程序图1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及程序图1

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或者债务重组过程中,往往需要通过债权人会议来解决与债务人的的权利义务问题。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和债务重组程序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召开条件及程序的明确有助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人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

债权人会议的定义与作用

债权人会议,是指在破产程序或者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的全体债权人就债务人的财产分配、破产财产的处理、破产债权的确认、破产和解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讨论、协商和决定的平台。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协商、妥协和调解等方式,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纠纷,促进债务人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

1. 债务人已经申请破产,且破产程序已经启动。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后,破产程序的启动标志着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此时应召开债权人会议。

2. 债务人已经丧失继续清偿能力。债务人丧失继续清偿能力,意味着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

3. 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实现或者部分实现。在债务人破产或者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的权利需要得到保障,债权人的代表可以申请召开债权人会议。

4. 债务人愿意召开债权人会议。债务人召开债权人会议有利于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纠纷,促进债务人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因此债务人应当自愿召开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程序

1. 召开通知:债务人或者其代表应当向所有债权人发送召开债权人会议的通知,通知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目的、参加方式等信息。

2. 会议组织:债权人会议的组织应当由债务人或者其代表负责,包括会议场所的预订、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议程的设定等。

3. 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顺利进行,会议的组织者应当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平、公开。

4.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由会议组织者保存,记录应当包括会议的主题、内容、讨论结果、 decision、签名等信息。

5. 会议效果: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当及时向债权人发送会议结果,根据会议结果调整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方案,以促进债务人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

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和债务重组程序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召开条件及程序的明确有助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人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或者其代表应当自愿召开债权人会议,并按照会议议程组织会议,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平、公开,以促进债务人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债权债务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