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公布

作者:烟雨゜梦兮 |

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是指在方正集团债务重组过程中,由债务人、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方等相关方共同组成的委员会,用于监督、协调和推动方正集团债务重组工作的相关机构。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债务重组方案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债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债权人委员会名单的确定一般由债务人方提出,并在破产程序的框架下进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由债务人、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方等相关方共同组成,其中债权人代表由债务人指定的债权人代表担任,破产程序参与方包括法院、破产服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债权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监督债务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债务重组方案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的约定进行。

2. 协调各方利益,推动债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检查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情况,确保方案的公平、公正、公开。

4. 向债务人方提出关于债务重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债务人方做好债务重组工作。

5. 定期向债权人汇报债务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和关切。

6. 协助债务人方与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方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债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是一个重要的机构,对于确保方正集团债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关键作用。只有确保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债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公布图1

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公布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已经公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

1. 债权人代表:

(1)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银行;

(3)保险公司;

(4)置业有限公司;

(5)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1)主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副主席:银行;

(3)委员:保险公司的部门、置业有限公司、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债权人委员会的权利和职责

1. 的权利:

(1)参与方正集团破产财产的分配;

(2)对方正集团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提出意见和建议;

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公布 图2

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公布 图2

(3)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对方正集团破产程序的执行进行监督。

2. 职责:

(1)配合破产程序的执行,参与破产财产的清查、评估、拍卖等工作;

(2)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3)对破产程序的执行情况和方正集团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4)向人民法院报告破产程序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债权人委员会会议,汇报工作。

债权人委员会会议

1. 会议时间:根据破产程序的执行情况和需要,由债权人代表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

2. 会议地点:根据会议参与者的实际情况,由债权人代表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共同确定。

3. 会议议程:

(1)讨论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方案;

(2)对破产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研究解决方正集团债务问题的方案;

(4)其他需要讨论的事项。

其他事项

1.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泄露方正集团和债权人委员会的信息。

2.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不受任何利益集团的影响。

3. 债务人应积极配合债权人委员会的工作,为债权人委员会的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

特此公告。

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方正集团债权人委员会名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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