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物抵债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债务纠纷,为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条 债务情况
1.1 甲方欠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其中:
(1)元为甲方的本金债务;
(2)元为甲方的利息债务。
1.2 乙方欠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其中:
(1)元为甲方的本金债务;
(2)元为甲方的利息债务。
第二条 物抵债
2.1 为解决双方的债务问题,甲乙双方同意采用物抵债的方式进行债务偿还。
2.2 甲方将其拥有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交通工具等)抵偿给乙方,用以清偿乙方对甲方的债务。
2.3 乙方在收到甲方抵偿的物品后,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 物权转移
3.1 甲方将其拥有的物品的物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代为管理、使用和处分。
3.2 甲方在物权转移后,对物品的权益丧失,无权再行追索。
3.3 乙方在接收甲方物权转移后,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物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
4.1 甲方抵偿给乙方的物品的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抵偿的物品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4.3 甲方应在抵偿物权转移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物权转移证明和抵偿物品,以便乙方完成物权转移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剩余债务。
5.2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抵偿物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5.3 若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解决争议
6.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关于以物抵债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的协议书》 图1
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协议内容以双方实际协商为准,并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