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委员会决议范本:为债务人提供清偿方案》
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或财务状况恶化,导致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债权人不乏通过各种途径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但往往因债务人缺乏足够的资金或财产,无法一次性清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企业破产法》引入了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债委”)制度,以协助债务人制定清偿方案,并监督债务人的还款情况。在此背景下,围绕“《债权人委员会决议范本:为债务人提供清偿方案》”展开论述,旨在为债务人及债权人提供一份清晰、准确的参考。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的性质与目的
1. 性质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是指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的财产分配、清偿方案及和解协议等方面达成的协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5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以申请设立债委,以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破产程序中的相关职权。债委的设立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高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积极性,促进债务人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2. 目的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的主要目的是协助债务人制定清偿方案,以实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目的。债委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1)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债务人的还债能力。
(2)研究债务人的市场前景、行业地位等因素,为债务人制定合理的清偿方案。
(3)协调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推动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4)监督债务人的还款情况,确保债务人的清偿行为合法、合规。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的内容与效力
1. 内容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及负债情况;
(2)债务人的还债能力及清偿方案;
(3)和解协议的内容及效力;
(4)其他与债务人破产程序相关的职权。
2. 效力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6条的规定,债务人应执行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如果债务人不执行决议,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债务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范本:为债务人提供清偿方案》 图1
《债权人委员会决议范本:为债务人提供清偿方案》为债务人及债权人提供了一份明确的指导,有助于债务人制定合理的清偿方案,实现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和解,促进债务人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债委制度的作用不容忽视。债务人应充分利用债委制度,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制定清偿方案,确保债务人的清偿行为合法、合规。债权人应积极参与债委会议,表达自身意见,维护自身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债委制度的作用,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