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债权转让合同

作者:逐忆成书 |

合同名称

合同的主体

本合同的双方为:

甲方:

(以下简称“转让方”)

乙方:

(以下简称“受让方”)

合同的标的

1. 转让方拥有以下债权:

(1)债务人名称:__________

(2)债权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3)债权期限:__________。

2. 受让方同意购买并接受转让方上述债权,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债权转让

1. 转让方将其拥有的上述债权完全转让给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achat de bonifique等,具体债权内容以转让方提供的转让资产明细表为准。

2. 受让方在购买债权后,应按约定时间向转让方支付购买价款。

债权受让的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应将其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成为该债权的合法拥有人。

债权转让的变更与解除

1.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转让方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转让方应将该债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有权按照协议的条款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和结算。

2.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转让方与债务人发生诉讼或仲裁,转让方应将该债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有权按照转让协议的条款参与诉讼或仲裁。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使合同的履行变得困难或不可能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签订时的债权金额的1%,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整。

2. 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仍未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信达债权转让合同 图1

信达债权转让合同 图1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

甲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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