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夫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人:法律辨析与实务指南

作者:半字浅眉- |

在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是争议焦点。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民间借贷活跃,因“共同债务人”身份引发的纠纷案件不断攀升。特别是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欠债另一方“被负债”的情况屡见不鲜。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及学者观点,系统阐述如何准确判定夫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人”问题。

何谓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

如何判定夫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人”:法律辨析与实务指南 图1

如何判定夫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人”:法律辨析与实务指南 图1

1. 日常家事代理范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基本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2. 共同意思表示:如双方合意举债购房、购车或投资经营。

3. 事后追认情形: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未经过双方同意,但在离婚后一方承认该债务为共同债务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分类

(一)日常生活类

包括水电气费、 groceries、医疗费用等基本生活开支所产生的债务。

(二)共同投资经营类

如两人合开公司、合伙经营或其他商业活动产生的债务。

(三)大额购置类

如购置房产、车辆等大宗消费所产生的按揭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

(四)因家庭成员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形

“共同债务人”认定标准

1. 时间界限:必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登记之日至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离婚之日。

如何判定夫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人”:法律辨析与实务指南 图2

如何判定夫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人”:法律辨析与实务指南 图2

注意,即使在分居状态下,只要婚姻未解除,仍可能构成共同债务。

2. 用途判断:

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是否超出家庭基本生活范围的大额支出。

债权人是否尽到“善意相对人”的注意义务。

3. 主观明知

未举债一方是否知情。包括直接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形。

通过夫妻共同账户支付、共同签署借款协议等行为,可以推定知情。

4. 事后追认

离婚诉讼中,如果未举债方在离婚前后明确承认该债务为共同债务,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举债目的等因素进行审查。

特殊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一)离婚时的“被负债”风险

一些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大额举债,用于个人挥霍或转移财产。未举债一方往往因不知情而成为连带责任承担者,这就是常说的“被负债”。

防范要点:

共同签署原则:如需共同借款,应由双方共同签字。

账户管理:建议设立家庭统一账户,并对大额支出进行共同确认。

保留知情证据:如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

(二)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债务最初是个人名义所负,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1. 债务用于购买家庭共同使用的物品。

2. 债务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如一方默默配合另一方借款)。

3. 债务事后得到未举债方追认。

(三)虚构债务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部分夫妻会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对此,《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均设有防范机制:

1. 形式审查原则:法院在受理相关案件时实行初步形式审查。

2. 举证责任转移:主张债务真实性的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

3. 利益平衡保护: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与夫妻未举债一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点

1. 共同生活范围界定

如何认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是否包括装修、旅游等非基本生活开支?

2. 知情认定标准

知情是否仅限于明确同意,还是包括默示认可?

未举债方是否可以通过事后否认完全免责?

3. 大额债务的判断依据

判断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重要考量因素:

家庭收入水平;

当地经济生活水平;

债权人有无过错。

律师实务建议

在处理涉及“共同债务人”认定的法律实务时,可采取以下工作方法:

1. 充分收集基础证据

婚姻关系证明。

债务形成时间、金额及其用途的相关凭证。

账户流水记录。

2. 区分不同情形制定方案

对于未被追认的个人债务,重点主张“不知情抗辩”。

对于存在共同行为的债务(如共同签字、共同使用),应承认其共同债务性质。

3. 注重调解与和解

在离婚案件中,尤其要注意区分债务归属问题,避免因处理不当引发更大纠纷。

4. 程序性权利保障

对于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及时申请法院调查。

注意行使管辖异议权等程序性诉权。

准确判定夫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人”问题,既要严格把握法律条文要义,又要充分考虑实际生活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注重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家庭伦理道德风尚。律师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尤需注意区分具体情形,综合运用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关规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文仅为专业探讨,具体案件请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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