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债务人立即退款的公告》
公告:
debtor 后者,因欠款纠纷,本人在此公告如下:
债务人应立即归还欠款本金人民币XX万元整,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及相关费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债务人仍未归还欠款,本人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未偿还的欠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及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诉讼费用。
为保证本公告的效力,本公告发布日期即为债务人的还款期限。如债务人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后仍未归还欠款,本人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若对本公告内容提出异议,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债务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将视为其默认本公告的内容。
本人特此公告,以兹证明。
敬请债务人予以关注。
公告人:
《关于敦促债务人立即退款的公告》 图1
(签名)
(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