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商业房贷主债务人的通知》

作者:三生石@ |

根据我国《合同法》、《贷款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商业房贷业务的正常进行,现就变更商业房贷主债务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知目的

为变更商业房贷主债务人,确保商业房贷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现就变更主债务人的相关事宜进行规定,以便于双方在业务操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减少风险,确保双方利益。

通知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与我行签订商业房贷合同的借款人(以下简称“债务人”)及其保证人。

通知内容

1. 债务人的变更

债务人发生主债务人变更的,应提前通知我行,并按照我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主债务人变更时,应提交原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证明及新债务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我行将根据材料审核是否同意变更,并签订相关协议。

2. 保证人的变更

债务人的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应提前通知我行,并按照我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保证人变更时,应提交原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及新保证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我行将根据材料审核是否同意变更,并签订相关协议。

3. 变更申请及审核

债务人或保证人申请变更主债务人或保证人的,应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行将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债务人或保证人。

变更效力

变更主债务人或保证人后,原债务人或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按照变更后的主债务人或保证人的约定执行。我行将根据变更后的主债务人或保证人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业务正常进行。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我行 existing 商业房贷合同并无冲突。

2. 本通知如与他人生的法律效力和纠纷,解釋权归我行所有。

3. 本通知如在任何問題上產生任何解釋或适用問題,解釋權歸我行所有。

如您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您的客户经理,如下:

:010-12345678

邮箱:example@email.com

地址:xxx街xxx号

风险提示

《关于变更商业房贷主债务人的通知》 图1

《关于变更商业房贷主债务人的通知》 图1

变更主债务人或保证人可能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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