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催收行为 严禁宣扬债务人欠款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催收行为 严禁宣扬债务人欠款问题的通知
各级法律工作者:
为了规范催收行为,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债务人欠款问题的规范
《关于规范催收行为 严禁宣扬债务人欠款问题的通知》 图1
1. 债务人欠款问题,是指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
2. 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3. 债权人在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应当提供合法的证据,证明债务人的债务。
4. 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擅自改变履行方式,债权人有权拒绝。
催收行为的规范
1. 催收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催收工作,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催收债务。
2. 催收人员应当向债务人提供明确的催收方式和期限,并告知债务人如果不能按照期限履行债务,将承担法律责任。
3. 催收人员应当记录催收过程,并保存催收记录。催收记录应当包括债务人的姓名、、欠款金额、催收时间等内容。
宣扬债务人欠款问题的禁止
1.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媒体上宣扬债务人欠款问题。
2.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网络上宣扬债务人欠款问题。
3.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其他场合宣扬债务人欠款问题。
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通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 年 2 月 24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