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国际比较与我国实践

作者:风过长街 |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债务人豁免问题日益凸显,对于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也引起了各国法律界的关注。债务人豁免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对其部分或全部债务的豁免权。对于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各国法律的规定并不一致,对国际比较与我国实践进行探讨。

国际比较

1.美国法

在美国法中,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主要遵循《美国 Bankruptcy Code》的规定。《美国 Bankruptcy Code》第727条规定:“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都构成其破产财产,包括其现在拥有的和将来可能会拥有的财产。”《美国 Bankruptcy Code》第11U条明确规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包括其现在拥有的和将来可能会拥有的财产,都应视为债务人的财产,无论该财产的来源是否为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或其破产财产。”在美国法中,债务人的债务一般都会被计入其破产财产中。

2.欧洲法

在欧洲法中,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主要受到《欧洲破产法》的影响。《欧洲破产法》第54条明确规定:“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其现在拥有的和将来可能会拥有的财产,都应视为债务人的财产。”《欧洲破产法》第34条还规定:“破产财产应包括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在欧洲法中,债务人的债务一般也会被计入其破产财产中。

3.我国法

在我国法中,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明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包括其现在拥有的和将来可能拥有的财产,都应视为债务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还规定:“破产财产应包括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在我国法中,债务人的债务一般也会被计入其破产财产中。

我国实践

1.现状

我国自2007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虽然该法并未明确规定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国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一般会将被破产企业的债务计入其破产财产中。

2.问题与原因

尽管我国在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上的立场与国际社会的一般趋势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国法院在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上的立场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性。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了债务人的债务应被计入破产财产,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判断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应被计入破产财产时,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2)法律规定的弹性不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上的规定较为简单,缺乏足够弹性,难以应对复杂的国际金融市场环境。

(3)与国际接轨的不足。虽然我国在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上的立场与国际社会的一般趋势一致,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国法院在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上的立场与国际先进经验仍存在一定差距。

建议

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国际比较与我国实践 图1

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国际比较与我国实践 图1

针对我国在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上的现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完善立法。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时,应明确规定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并提高法律规定的弹性,以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

(2)加强司法解释。对于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应加强司法解释,明确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的具体标准和范围,提高司法操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提高法官队伍的专业素质。对于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应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培训,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以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

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是国际金融市场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各国法律的规定并不一致,我国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强立法、司法解释和法官队伍的专业培训,以促进我国债务人豁免的债务计入问题的解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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