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探析网络平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以起点为例

作者:卷眼朦胧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平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在线阅读、购物还是社交娱乐,我们都需要与各种网络平台签订服务协议或用户协议。在这些看似普通的协议中,常常隐藏着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这些条款往往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而在中文网络文学领域,起点作为一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平台,其用户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是否仍然存在“条款”的影子,成为了广大读者和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探析网络平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以起点为例 图1

探析网络平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以起点为例 图1

从法律角度出发,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对起点平台(及其他类似互联网平台)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系统分析,并探讨此类问题的解决之道。

不公平格式条款?

在讨论“起点现在还有条款吗”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公平格式条款,一般是指由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制定、未与对方充分协商的合同条款,这些条款往往加重了相对方的责任或限制了其权利,甚至排除了相对方的主要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果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条款,而相对方又不得不接受,则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格式条款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若发现条款明显损害消费者利益,或者导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则可能认定该条款无效。

起点平台是否存在条款?

接下来,我们以起点为例,具体分析其用户协议中是否仍然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

1. 自动续费条款

互联网付费模式逐渐普及,许多平台都推出了会员订阅服务。在这份服务协议中,常常会发现“自动续费”的相关规定。某用户的会员权益会在其未主动取消的情况下自动续费,而平台对此仅需提前发送一条提醒信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平台在未与用户充分协商的情况下,默认用户的“自动续费”行为,则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针对这一问题,部分用户曾向监管部门投诉,而平台也在后续版本的服务协议中进行了修改。平台可能会明确告知用户“您可以在任何时候取消会员服务”,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2. 虚拟财产规则

起点作为一个网络文学平台,用户在阅读过程中可以虚拟货币或礼品,用于支持自己喜欢的作者或获取额外权益。这些虚拟财产虽然无法直接兑换为现金,但在平台内部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在某些情况下,平台可能会规定“虚拟财产不得转让”或者“平台有权收回未使用的虚拟财产”。

这类条款是否公平?根据《民法典》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赋予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同等的法律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用户对虚拟财产享有一定权益。平台如果单方面限制用户的虚拟财产使用或转让权,可能构成不公平格式条款。

3. 用户内容的版权归属

在网络文学平台上,用户可能在注册时被要求同意“用户发布的内容版权归平台所有”。这种条款显然加重了用户的义务,减少了其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作者,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

如果平台明确将用户创作的作品版权归平台所有,则可能导致用户失去对自身劳动成果的控制权。大多数平台只是声称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并未直接声明版权归属于己。这可能是一种规避法律风险的,但仍然存在争议。

4. 格式条款的修订频次

平台往往会频繁修改其用户协议或服务合同,而用户对此难以察觉。每次登录时系统可能会弹出“更新提示”,要求用户点击确认新的协议。若用户未及时阅读,可能默认接受新的条款。

这类行为是否合法?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平台如果在未充分告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修改协议内容,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的态度与法律难点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也开始加强对网络平台格式条款的监管力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多次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不公平合同的查处工作,并指导企业完善格式合同。

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法律难点:

1. 格式条款的认定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查格式条款时可能存在不同的尺度和标准,这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混乱。某省份的一家法院可能认为某条款是公平合理的,而在另一个省份却可能被判定为不公平。

2. 平台利用技术手段规避责任

一些平台会通过隐蔽的将不公平条款藏在冗长的协议中,甚至以“默认同意”的要求用户接受。这种做法使得监管部门和普通消费者很难察觉。

3. 举证难度大

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面临举证难的问题。用户可能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平台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或者即使能够证明,也难以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改进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 加强法律宣传与培训

平台应当加强对《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避免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也可以法律顾问定期审查其服务协议,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2. 优化用户协议的呈现

平台可以通过视频讲解、图文并茂等向用户说明协议内容,并特别标示那些与用户权益相关的重要条款。在用户注册或登录时弹出“重要提示”,明确告知用户其所同意的格式条款的具体内容。

3. 设立投诉和反馈机制

用户在使用平台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不公平条款,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投诉。平台应当及时回应用户的合理诉求,并对协议中的不合理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加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

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网络平台格式条款的检查力度,特别是针对重点行业(如金融、电商、文娱等),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

探析网络平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以起点为例 图2

探析网络平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以起点为例 图2

公平正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而格式条款作为市场交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公平性与透明性。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平台在制定规则时更应该注重用户体验和法律合规,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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