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经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刑法中假冒食品犯罪的法律释义与实务应用

作者:画卿颜 |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食品药品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任何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都将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深入解析刑法中关于假冒食品犯罪的相关规定。

假冒食品犯罪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假冒食品犯罪主要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食品管理法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销售假劣食品或者冒用他人食品商标标识的行为。这类犯罪不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合法企业的权益。

根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假冒食品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 生产、销售掺杂掺假的食品;

刑法中假冒食品犯罪的法律释义与实务应用 图1

刑法中假冒食品犯罪的法律释义与实务应用 图1

2. 以次充好,将低劣产品冒充优质产品;

3.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商标标识;

4. 明知是不合格食品而仍然予以销售。

假冒食品犯罪涉及的刑法罪名

在司法实践中,假冒食品犯罪行为通常会涉及到以下几个主要的刑事罪名:

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构成本罪需要具备两个基本要素:

客观行为要素: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主观心态要素: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予以生产和销售。

2. 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构成本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行为对象必须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

行为方式必须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

行为后果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3. 销售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的规定,销售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也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参见《刑法》第25条)。

假冒食品犯罪的法律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假冒食品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犯罪金额的认定

根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时,犯罪金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已销售的金额以及未销售产品的市场价值。若无法查清具体数额,可以根据货值估算或者根据行为人的供述及同案犯供述综合判断。

2. 共犯认定

在假冒食品犯罪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共同犯罪的情况。

上游生产者和下游销售者之间的分工合作;

冒牌企业与实际负责生产的个人之间的勾结。

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主从犯,并依法予以相应的刑罚处罚。

3. 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在办理假冒食品案件时,必须严格区分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有当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时,才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特殊情形下的假冒食品犯罪处理

1. 涉及网络销售的情形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假冒食品交易通过电商或者社交媒介进行。司法机关应当重点审查以下

交易记录的真实性;

支付方式和资金流向;

物流信息与实际地址的一致性。

2. 跨境销售的情形

对于跨境销售假冒食品的行为,在认定犯罪金额时应当以外币计价,并按照案发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还需要注意国外法律对相关行为的规定是否与我国刑法存在冲突,以确保案件处理符合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相关规定。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张某销售假冒品牌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19年,张某通过朋友圈销售某知名品牌食品。经查,其实际销售的为同一家工厂生产的代工产品,并未获得该品牌的授权。经法院审理,涉案金额达30万元。

法律评析:

法院认为,张某明知其销售的产品并非品牌方授权生产,仍然以品牌产品的名义进行销售,属于典型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案例二:李某等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案

基本案情:

刑法中假冒食品犯罪的法律释义与实务应用 图2

刑法中假冒食品犯罪的法律释义与实务应用 图2

李某等人在黑作坊内大量生产掺杂了过期原料的食品,并通过多个渠道向外省市销售。经检测,该食品多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李某等人的涉案金额高达50万元。

法律评析:

法院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不仅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且销售金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预防与打击假冒食品犯罪的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

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标准,细化相关法律条文;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部门间协作机制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强化执法力度

加大日常巡查和抽检频次,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制售源头;

建立食品安全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3.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

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增强消费者辨识能力;

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假冒食品犯罪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应当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条文,在司法实践中严格把关,确保每一起假冒食品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构建食品安全防护网,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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