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临时表决决定书模板》
总则
1.1 本决定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债权人共同制定,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人早日实现破产重组。
《债权人临时表决决定书模板》 图1
1.2 本决定书自债权人会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债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本决定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债权人会议half以上表决权通过,并经债务人确认。
表决程序
2.1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通知全体债权人,并邀请债务人参加。
2.2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采用one-by-one投票的进行。每一债权人的表决权应当平等。
2.3 债权人会议表决设立弃权制度。债权人在表决时,可以弃权,也可以选择不投票。
2.4 债权人会议表决设立同意制度。债权人在表决时,可以同意或不同意某一方案。
2.5 对于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表决,应当由债务人代表参加表决。
决定内容
3.1 债务人财产的分配方案
3.2 债务人的破产重组方案
3.3 债权人的权益保障措施
3.4 其他与债权人权益相关的决定
表决结果
4.1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并保存在备份文件中。
4.2 对于通过表决的方案,应当制作决定书,由全体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4.3 对于未通过表决的方案,应当制作决定书,载明理由,并保存在备份文件中。
监督与执行
5.1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应当接受法律监督。
5.2 对于未通过表决的方案,债务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重新提交表决。
5.3 对于已经通过表决的方案,债务人应当按照决定书的要求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债权人报告进展情况。
其他
6.1 本决定书一式三份,债权人会议、债务人以及备份机构各执一份。
6.2 本决定书自债权人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债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3 如有争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条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实际操作时请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