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法律问题解析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概述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是指在债务人破产情况下,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保证人应当具备丧失破产追讨权的法律后果,即保证债务人的债务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得到优先清偿的权利。保证期间,即保证债务人破产还清债务的期限,是保障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关键环节。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法律规定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提供充足的财产,以保障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提供担保,确保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优先清偿的权利。”《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应当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提供担保,确保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优先清偿的权利。保证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破产程序启动人的请求,协助破产程序的进行。”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法律问题解析
1. 保证期间的范围
保证期间,是指自债务人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提供担保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保证期间,债务人、破产程序启动人和保证人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优先清偿的权利。
2. 保证期间的变更
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影响到破产程序的进行。为保证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破产程序启动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变更担保范围或者提供新的担保。保证人应当积极配合破产程序启动人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重新提供担保。
3. 保证期间的补偿
保证期间内,如果债务人因破产而使保证人承担了损失,保证人可以要求破产程序启动人予以补偿。为保障保证人的合法权益,破产程序启动人应当对保证人的损失予以充分赔偿。
4. 保证期间的追诉权
保证期间内,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得到优先清偿,破产程序启动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破产程序启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证人承担破产追讨权。破产程序启动人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自债务人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提供担保之日起算起。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法律问题解析 图1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保障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关键环节。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提供充足的财产和担保,确保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优先清偿的权利。保证期间内,债务人、破产程序启动人和保证人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如遇保证期间内发生法律问题,可依据《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