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的债务人能追回吗?法律规定为您解答

作者:遣诗怀 |

破产是指债务人无法清偿其债务,由法院 ordered进行清算,其资产由清算人分配给其债权人,以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程序。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债务被认为已经无法偿还,因此,债务人可能无法追回其债务。

,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仍然有可能追回其债务。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46条,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6个月内,如果已经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保护其财产,如签署了一份合同或进行了一些其他行动,那么债务人可能会在破产程序中追回其债务。

,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在破产程序启动后被查封或被冻结,那么债务人可能会在破产程序中追回其财产。,债务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解除查封或冻结,并恢复其财产。

,债务人追回其债务的情况是相当有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无法追回其债务。因此,债务人应该在破产程序启动前积极采取措施来保护其财产,并尽快咨询律师,以了解其权利和选项。

破产的债务人能追回吗?法律规定为您解答图1

破产的债务人能追回吗?法律规定为您解答图1

破产追回概述

破产追回,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了一定的时间内的债务,通过破产程序得到了优先清偿。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优先股股东的分配,然后才是一般债权人。破产追回是债务人及其破产财产优先获得清偿的一种法律机制。

法律规定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追回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优先股股东的分配。债务人的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的,按照顺序清偿。”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对其破产财产的追回权,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未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追回权的,视为放弃追回权。”这一规定意味着,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如未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追回权,将视为放弃追回权。

破产追回实践操作

(一)破产追回程序的启动

破产追回程序的启动,需要债务人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破产程序启动人审核通过后,可以启动破产程序。债务人应积极与破产程序启动人沟通,确保在破产程序中能够充分保护自身权益。

(二)破产追回权的行使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对其破产财产的追回权需要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债务人应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追回权。如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未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追回权的,视为放弃追回权。

(三)破产追回权的范围和限制

破产追回权的范围和限制,主要根据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和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整。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追回权包括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共益债务和优先股股东的分配。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如未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追回权的,视为放弃追回权。

破产的债务人能追回吗?法律规定为您解答 图2

破产的债务人能追回吗?法律规定为您解答 图2

破产追回是债务人及其破产财产优先获得清偿的一种法律机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六个月内,如未向破产程序启动人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追回权的,视为放弃追回权。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应积极行使破产追回权,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破产追回权的范围和限制,需要根据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和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及其破产财产管理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规则,确保在破产程序中能够充分保护自身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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