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法院审理吴丽燕民间借贷案,依法维护民间借贷秩序

作者:清欢渡劫 |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司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我国永济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依法维护了民间借贷秩序。重点介绍永济法院审理吴丽燕民间借贷案的过程,以及这一案例所展现的依法维护民间借贷秩序的成果。

吴丽燕民间借贷案,起因于吴丽燕与黄某之间的借贷关系。黄某因经营需要,向吴丽燕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双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名并盖章,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在借款期限内向吴丽燕催款过程中,黄某未按约定履行利息支付义务,吴丽燕因此诉至永济法院,要求黄某支付剩余利息及逾期利息。

永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审查了吴丽燕与黄某签订的借款合同,确认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主体资格合法,合同约定合法。法院审查了黄某向吴丽燕出具的借款凭证,确认黄某已经向吴丽燕履行了部分借款义务,但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法院审查了双方证据,确认黄某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的原因在于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履行借款合同。

在审理过程中,永济法院充分考虑双方特殊情况,依法作出了裁判。法院认为,黄某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是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的,黄某已经尽力履行了借款合同,吴丽燕在合同期限内未能实现借款目的,应由黄某承担相应的责任。永济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向吴丽燕支付剩余利息及逾期利息,但对吴丽燕在诉讼请求中提出的其他损害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永济法院审理吴丽燕民间借贷案的过程,充分体现了依法维护民间借贷秩序的原则。法院依法审查借款合同,确认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充分考虑双方特殊情况,判决黄某承担相应的责任,体现了公平正义。法院对吴丽燕的其他损害赔偿要求,不予支持,体现了司法公正。

“永济法院审理吴丽燕民间借贷案,依法维护民间借贷秩序” 图1

“永济法院审理吴丽燕民间借贷案,依法维护民间借贷秩序” 图1

吴丽燕民间借贷案的成功审理,为我国民间借贷秩序的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永济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依法维护民间借贷秩序,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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